第五章 加盟营运管理
第一节 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管理。加盟店坚持所有员工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加盟店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员工培训计划和安排,并承担相关的责任。由公司统一组织在公司范围内的培训,公司一律不收取培训费,但参训人员的工资、住宿、差旅及相关资料等费用由加盟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人事管理。加盟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编制、人事管理制度,若有实际需要进行变更,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
加盟店总经理和客房经理、行政经理可以由公司派遣,也可以由加盟方自己安排。属加盟方自己安排的人员,必须事先安排到总部参加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属公司派遣的人员,其培训期间的工资、住宿、差旅及相关资料等费用由加盟方承担。
店总经理和客房经理、行政经理均由公司统一任命,需公司派遣的加盟方要与公司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属加盟方自己安排的要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同意,并经公司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属公司派遣的人员,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做出调整,如所派人员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营加盟热线:010-51285022私舞弊行为,经加盟方提出并证实后由公司撤换。属加盟方自己安排的人员如工作不称职,严重影响了公司品牌形象,公司可以向加盟方提出更换。
加盟店一般员工,由加盟店自行招聘和管理。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聘任公司总部及各直营分店的员工。任何情况下加盟店都不得聘任经公司和直营分店除名的员工。
第十四条 薪酬管理。加盟店应执行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推行绩效管理。
公司选派加盟店总经理的薪酬和奖励,按照公司确定的标准提取,由加盟方在前月25日前汇入公司财务部,再由公司按照公司同级同类人员的标准发放到本人。加盟店其他员工的薪酬和奖励,由加盟店自行决定发放。
第十五条 加盟方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管理好加盟店的员工,公司对加盟店的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节 品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统一对外宣传“99旅馆连锁”的品牌、形象。加盟方应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店招制作方案,所有的标示牌和广告牌必须符合公司的统一标准要求;所有的物品配置和物品摆放必须符合公司的统一标准要求;完全同意按照公司制定的整体建设和运营标准来建造和经营。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保持统一的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七条 公司为加盟旅馆安排各项宣传活动,包括利用其现有的宣传网络为加盟旅馆进行必要的宣传,并向加盟方提供“99旅馆连锁”宣传手册或宣传手册设计方案等。
第十八条 公司拥有“99旅馆连锁”商标和店招的专属许可使用权。“99旅馆连锁”商标和店招仅用于加盟方与公司约定的旅馆。当加盟店资产的产权、使用权、经营权发生转移时,公司具有继续或终止商标和店招使用许可和继续或撤销连锁经营的决定权。
第十九条 公司按质量管理系统的要求对加盟方旅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运营管理检查,包括日查、夜查、神秘顾客检测等,加盟方对公司的检查应予以协助并提供检查人员在旅馆内的住宿。公司检查人员应提供专项检查报告,加盟方对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加以整改,如2次整改未能达到品牌要求的,则公司通知停业整顿;如3次整改未能达到品牌要求的,则予以摘牌,并解除加盟关系。
第二十条 公司对加盟旅馆的宾客投诉拥有最终处理决定权。
第三节 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加盟方实行自主销售和联网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方法。加盟方参加公司组织的统一促销活动并分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果自主促销必须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公司向加盟方统一收取会员促销奖励资金,按加盟店客房收入的1%提取,在次月的15日前缴纳。
第二十二条 加盟方应使用经公司认可的市场宣传资料,如根据当地情况需进行市场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的,需与公司进行协商,在征得公司认可后方能使用并到公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 加盟方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和价格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中介签署的各种合作协议,不得任意调整保留房、佣金、售价等,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任意调整公司已确认的价格体系。 第二十四条 非经公司书面认可,加盟方不得在加盟店里推广我公司住宿以外的其他产品。 第二十五条 加盟店未经公司开业验收和许可不得擅自开业接待顾客,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加盟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科学进行门店布局,确保门店的客房入住率。根据城市区域不同,确定一定的布局要求,具体办法另定。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3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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