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旅馆宾馆收购并购条件:

一、可选城市

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GDP在800亿以上的地级城市及全国经济10强县市)。

二、建筑物的要求
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在2000-6000㎡以内,出房数量约在60—130间;
2) 周边有一定的空地,出路通畅并有停车位;
3) 基础设施情况(最佳):水-用水额度不低于3000吨/月,进水管的管径不小于DN100,电-用电不低于400KVA,煤气-有煤气管道接入或可以接入,排污-纳入市政排污管网,供暖(北方地区)等设施到位;
4) 物业使用性质最好是商业服务业或使用性质可以改变为该用途;
5) 物业产权清晰;
6) 租赁合同期还有八年以上的

三、地理位置要求,如果您有物业可以致电010-51285022电话咨询
1) 位于当地的市级商务中心、商业中心、会展中心、物贸交易中心、交通中心、大型游乐中心。(六大中心区域)
2) 具有良好的可见性,最好是“金角银边”(十字路口),有一定的广告位。
3) 交通流动性好,车辆进出便利,在选址点的200米方圆内最好有5条以上能通达商业中心、机场、车站、码头的公交站线。

酒店旅馆宾馆转让合作经营条件:

正在运营中的酒店或者有物业出租或转租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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